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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聯學制計畫
簡介
本校與國外大學簽訂協議,互相採認授課學分,同學於本校修業滿至一定期限後,可前往國外大學修課,達成兩校要求之修業年限、學分數並符合畢業規定後,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
申請資格
與本校簽有雙聯合約之校在學生。
申請流程 跨國雙聯學制學生甄選事宜,應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系、所、學位學程組成甄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前項甄選委員會之組成、遴選規範等事宜,由系、所務會議、或學位學程委員會議議定,經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處相關單位審核,並經校長核准。 前項甄選事宜得由系、所、學位學程自行辦理、院辦理或各系所、學位學程聯合辦理。 1. 確認國外大學與本校簽有雙聯學位計畫之協議。
2. 向系所諮詢欲取得之學位、課程採認及修業年限等。
3. 向國際事務處諮詢該校之申請窗口,並簽訂修業協議書。
4. 完成規定之兩校課程,取得雙聯學位。
雙聯學制英文合約範本 Dual degree program agreement template
本校相關辦法(請參閱下方附件-臺北市立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下方為本校目前簽有合作協議之雙聯學制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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