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公告】
「113-2赴外姐妹校交換學生甄選」
第二階段剩餘名額推薦申請
113年6月7日
- 公告日期:113年6月7日(五)
- 第二階段剩餘名額開放甄選,由系、所、院以專案方式推薦同學申請,紙本收件至113年6月20日(五)截止,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文件連同系所核章簽文送至學院辦公室,由學院統一收件至國際處,依院辦收件核章時間之先後次序決定錄取同學,逾期不候。
- 有意參與剩餘名額推薦申請者,請先詳閱下方「113-2出國交換第二階段各姊妹校剩餘名額表」,確認欲申請學校是否尚有名額,再依以下步驟進行。
- 線上交換系統:「校務系統」-「國際交流申請」-「交換出國申請作業」-「線上資料填寫」-「列印申請表」-「線上送出」。
- 系統開放時間:113年6月11日(二)12時至6月18日(二)17時。
-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列印申請表,並請系所以專案方式推薦申請,紙本收件至113年6月20日(五)截止,請於6月20日截止日前將申請文件連同系所核章簽文送至學院辦公室,逾期不候。6月24日前由學院辦公室統一送件至國際處。
- 系統操作請參考附件三簡報資料。
- 應備線上上傳文件(限PDF格式):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須註明班排名及百分比
- 語文檢定成績證明影本(依申請交換學校規定)
- 出國研修計畫書
- 其他優秀表現證明影本(非必要,但可做為加分使用)
- 學生報告書(內容請敘述未於第一階段甄選提出申請原因)
- 行為確認聲明書(無須國際處核章)
- 文件下載網站「國際處」→「學生專區」→「出國交換計畫」→「交換申請文件」。
- 備齊以上所有紙本文件,連同系統列印「113-2交換學生申請表」紙本至所屬系所,由系、所、院推薦專簽申請。
- 建議同學在申請前,須了解校內赴外進修規定,並對有興趣就讀之姐妹校進行資料蒐集,瀏覽課程資訊,並於本處網站參閱歷年交換心得。
承辦人:劉德曜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境外學生輔導組
電話:(02)2311-3040 分機8665
地址:111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公誠樓616B
Email: outbound@go.utaipei.edu.tw
附件一-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境外選修課程實施要點
附件二-臺北市立大學交換學生赴境外大學研修甄選暨獎補助實施要點
附件三-「113-2赴外姐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第二階段剩餘名額推薦簡章
附件四-「113-2赴外姐妹校交換學生甄選」第二階段剩餘名額推薦申請簡報資料
附件五-出國交換系所專簽範例檔
附件六-行為確認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