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公告】(彙送)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

一、目的: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提供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僑聯文教基金會申請之。

(一) 2年級以上之僑生,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校內除外)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三、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四、依照學校送件按其比例分配各學校給獎僑生之名額。

申請辦法及表格 http://www.focat.org.tw/blog/?page_id=5023

 

檢附資料如下,114年10月15日之前繳交至國際處國際專修部(G616B)賴小姐。

(1)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2) 單學年度成績單(非歷年成績單),必須要包含前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班排名、系排名、排名百分比,否則退件。

 (3)清寒者請出清寒證明(需為當年度新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