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境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教學與研究補助申請
- 申請表。
- 訪問、教學或研究計畫書。
- 境外學者專家簡歷。
- 申請國科會或其他校外機構補助之證明文件。
- 核銷時間:活動結束後,15日內辦理完畢,並繳交書面成果報告(含電子檔)予國際事務處。
- 核銷資料:申請單位檢具活動成果報告、相關核銷資料(核准之申請文件、領據等)辦理核銷作業。
- 活動結束後須填寫「活動成果報告」。
- 參加活動者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 本項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且已獲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 申請單位申請本補助前,應先向國科會或其他校外機構提出補助申請
- 若獲國科會及其他校外機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獲補助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