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轉知】2026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開放申請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提供「2026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旨在補助學生赴日本進行短期交換留學,並支持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之人文、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領域學習與研究。受獎學生可於短期交換留學後,深化研究並完成學位論文,或將交流經驗應用於臺灣之教育與研究,進一步促進日台交流合作。歡迎有意赴日研修之學生踴躍申請。

 

獎學金內容

  • 提供單位: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 待遇:每月補助約 80,000 日圓。
  • 支領期間:最長可支領一年,限於 2026 年 9 月至 2027 年 3 月之間。
     

申請資格

  1. 未滿 35 歲(1991 年 4 月 2 日以後出生)。
  2. 具台灣籍,且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持續居住於台灣(短期出國不在此限)。
  3. 為台灣各大專校院正式在學學生(含學士、碩士、博士),且於 2026 年 9 月 1 日至獎學金期間結束止皆具在學身分。
  4. 留學開始時未逾正規修業年限(不得為延畢生)。
  5. 2026 年 9 月至 2027 年 3 月期間赴日本交換留學,且留學期間為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6. 已依校際交換協議獲日本交換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其核發之入學許可書。
  7.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評價係數達 2.3 以上。
  8. 完全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並須於交換留學結束後返回原就讀學校完成學業,或以日本研究內容撰寫論文取得學位:
    •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生已進行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之相關研究或共同研究,並預計於交換後以該研究撰寫論文並取得學位
    • 自然科學領域學生已進行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之相關研究或共同研究,並預計於交換後將研究成果應用於台灣之教學或研究
  9. 獎學金支領期間內,未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或機關團體提供之獎學金。
  10. 曾獲本獎學金者,須於前次交換留學結束返台滿一年後,始得再次申請。

校內申請程序

  • 詳閱申請簡章(附件)。
  • 備齊下列 1.~11. 文件(各項文件格式請自行該協會網站下載),並同時以紙本、電子檔兩種方式繳交。
    • 紙本1 份,繳交至國際處
    • 電子檔合併成 1 份PDF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主旨名稱為「申請人姓名_申請2026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寄至國際處公務信箱 outbound@go.utaipei.edu.tw
  1. 2026 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
  2. 就讀大學最近三個月發行之最新個人成績證明
    ※大學學生,需提出目前就讀學校一年級到目前為止,各學年成績證明。
    ※碩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學全學年成績證明。
    ※博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學全學年成績證明及碩士班全學年成績證明。
  3. 2026 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個人推薦書
  4. 日本交換大學院所發行之「入學許可書」影本
    不接受教授個人同意書或來往電子郵件。
    ※若申請時尚未取得入學許可書影本,得於 2026 年 8 月下旬前補交。
  5. 護照影本(①個人資料頁 ②蓋有出入境章頁)
    ※未申請過護照者需附「未申請過護照聲明書」;持有護照未曾出國者需附「出入境證明」(聲明書需親筆簽名用印,出入境證明資料請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若檢附
    上述資料,須提供正本 1 份、影本 1 份(共 2 份),並依上述順序排列分成正影本各 1 份,並於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勿使用訂書針裝訂)。
  6. 日本研究相關資料
    ※ 所有申請者皆須提供日本研究相關研究計畫書(日文/英文,A4 紙張 3 頁以內)2 份
    ※「2026 年度第二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中「4.研究題目之內容實際成果」為「有」之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研究內容之實際成果 2 份。
     

校內申請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25 日 (一) 下午 4 時止,逾時不候。
  • 紙本及 PDF 檔皆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
  • 送件後,不予受理補件、抽換資料。
     

承辦單位

承辦人:張世君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暨國際教育組
電話:(02)2311-3040 分機 8664
地址: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 公誠樓616B
Email: outbound@go.utaipe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