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辦理 115 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本校即日起進行校內初選,並推薦最多 1 名優秀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獎學金內容
- 提供單位:韓國 7 所學校,名單詳參附件三。
- 甄選單位:教育部。
- 受獎名額:全國共 7 名,本校最多可向教育部推薦 1 名學生。
- 受獎期限:6 個月,自 1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2 月 28 日止。
- 待遇: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參附件三。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申請人先行評估赴韓研習之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等)。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另外,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 須經本校推薦。
⫸校內申請程序
- 詳閱甄選簡章(附件一)。
- 備齊下列 1.~8. 文件,並同時以紙本、電子檔兩種方式繳交。
- 紙本:一式三份,繳交至國際處。
- 電子檔:合併成 1 份PDF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主旨名稱為「申請人姓名_申請教育部115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寄至國際處公務信箱 outbound@go.utaipei.edu.tw。
- 甄選報名表(附件二)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五)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 1 篇(至多限 A4 兩面篇幅)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 1 篇(至多限 A4 兩面篇幅)
-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 師長推薦信 1 封(韓文或英文)
- 在校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請於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已參加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者,請另附暫准報名切結書(附件四),並於 115 年 6 月 1 日前補交檢定通過證明。
-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附)
⫸校內申請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 (五) 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候。
- 紙本及 PDF 檔皆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
- 送件後,不予受理補件、抽換資料。
⫸其他應遵守事項:
- 申請人應審慎評估赴韓研習之各項因素(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等),以減少獲選後放棄獎學金之情事,放棄時請依規定提出聲明。
- 通過教育部甄選獲選送者,僅具本獎學金候選人資格,應於入學前取得分發學校入學許可及韓國入境簽證,始取得正式受獎資格;如遇合作學校調整受獎待遇、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或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 合作學校名單中之「全北大學」規定,該校錄取之本獎學金學生,入學至獎助期間結束均須具有臺灣之大學學士班在學身分。
- 受獎生返國後須負擔任下屆受獎生赴韓就讀前後相關問題諮詢義務;受獎期間如有遠行計畫,請於離開留學地前先以電子郵件通知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以便必要時提供協助。
- 抵達韓國後一個月內,寄送抵韓報到單至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信箱korea@mail.moe.gov.tw。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須提供研習成績及研習心得報告,由本校函送至教育部。
⫸承辦單位
承辦人:張世君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暨國際教育組
電話:(02)2311-3040 分機 8664
地址: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 公誠樓616B
Email: outbound@go.utaipe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