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轉知】教育部辦理115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教育部將辦理 115 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本校即日起進行校內初選,並推薦最多 1 名優秀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獎學金內容

  • 提供單位:韓國 7 所學校,名單詳參附件三。
  • 甄選單位:教育部。
  • 受獎名額:全國共 7 名,本校最多可向教育部推薦 1 名學生。
  • 受獎期限:6 個月,自 1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2 月 28 日止。
  • 待遇: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參附件三。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申請人先行評估赴韓研習之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等)。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另外,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 須經本校推薦。

校內申請程序

  • 詳閱甄選簡章(附件一)。
  • 備齊下列 1.~8. 文件,並同時以紙本、電子檔兩種方式繳交。
    • 紙本一式三份,繳交至國際處。
    • 電子檔合併成 1 份PDF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主旨名稱為「申請人姓名_申請教育部115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寄至國際處公務信箱 outbound@go.utaipei.edu.tw
  1. 甄選報名表(附件二)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五)
  3.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 1 篇(至多限 A4 兩面篇幅)
  4.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 1 篇(至多限 A4 兩面篇幅)
  5.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6. 師長推薦信 1 封(韓文或英文)
  7. 在校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請於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已參加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者,請另附暫准報名切結書(附件四),並於 115 年 6 月 1 日前補交檢定通過證明。
  8.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附)
     

校內申請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 (五) 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候。
  • 紙本及 PDF 檔皆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
  • 送件後,不予受理補件、抽換資料。

其他應遵守事項:

  • 申請人應審慎評估赴韓研習之各項因素(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等),以減少獲選後放棄獎學金之情事,放棄時請依規定提出聲明。
  • 通過教育部甄選獲選送者,僅具本獎學金候選人資格,應於入學前取得分發學校入學許可及韓國入境簽證,始取得正式受獎資格;如遇合作學校調整受獎待遇、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或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 合作學校名單中之「全北大學」規定,該校錄取之本獎學金學生,入學至獎助期間結束均須具有臺灣之大學學士班在學身分。
  • 受獎生返國後須負擔任下屆受獎生赴韓就讀前後相關問題諮詢義務;受獎期間如有遠行計畫,請於離開留學地前先以電子郵件通知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以便必要時提供協助。
  • 抵達韓國後一個月內,寄送抵韓報到單至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信箱korea@mail.moe.gov.tw。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須提供研習成績及研習心得報告,由本校函送至教育部。
     

承辦單位

承辦人:張世君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華語文暨國際教育組
電話:(02)2311-3040 分機 8664
地址: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 公誠樓616B
Email: outbound@go.utaipe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