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公告】115學年度申請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事宜

一、依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

二、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英文名稱簡稱IMO、IPhO、IChO、IBO、IESO、IOI)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得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

三、請符合相關資格者於115年9月21日前填寫資料並檢附獲獎證明文件至國際處申請。

四、填寫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