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徵才】誠徵「教育部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專任助理 1 名(10/22截止)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教育部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一、職務名稱:教育部「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專任助理。

二、甄選名額:學士級(含)以上專任助理1名,得備取2名。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

四、工作內容:

  1. 執行教育部大專校院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
  2. 與系所及企業合辦講座、實習、見習或參訪。
  3. 國際生職涯輔導與諮詢;辦理職涯發展與就業活動。
  4. 公告就業資源與企業徵才訊息。
  5. 辦理實習場域的評估與訪視。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聘至116年7月31日止,期滿後將視考核結果,做為是否續聘之依據;試用期以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得正式續聘約用。

六、薪資待遇:學士級月薪第一年36,300元起;碩士級月薪第一年41,500元起,享有勞健保、公提勞退、年終獎金 1.5 個月(依在職月分比例)。

七、報名資格:須具備下列資格者: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學士級或碩士級學歷。
  2. 具備英文中高級或同等級能力。
  3. 具優良品德、積極任事、團結合作、溝通協調能力者。
  4. 具學校行政或其他工作經驗者尤佳。
  5. 熟悉文書軟體及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等運用。

八、工作時間:彈性上班時間 8:00~9:00;彈性下班時間17:00~18:00,週休二日。

九、應徵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5年10月22日(四)前將下列應徵資料以E-mail方式寄至 foundation@go.utaipei.edu.tw 信箱,並於信件主旨說明【應徵「留臺就業輔導計畫」專任助理─姓名】。
    1. 甄選報名表。
    2. 身分證。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4. 其他能力相關證明。
    5.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 應徵資料採隨到隨審,審核通過者將以Email或電話告知面試時間,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有任何應徵問題請以Email聯繫。

十、本校將與錄取人員協調到職日期,錄取人員依期限報到者,始生進用效力。

中華民國 115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