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執行教育部非洲菁英人才培育專案,協助非洲國家培育高階優秀人才,擴大我國與當地具規模之學研機構雙邊教育交流,增加我國之國際能見度與影響力,辦理旨揭專案。
二、為擴大培育非洲高階人才及妥善運用本獎補助專案,116學年度作業說明重點如下:
(一)有意申請本案之,請於本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止,備妥申請表(含附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獎生資格包括非洲國家公私立大學校院現職講師及於大學從事研究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之研究人員。
(三)秋季班及春季班入學之新生皆得適用核配名額,相關作業程序如下:
1、教育部於116年1月31日前函復核定名額。
2、學校於116年10月15日前,檢附核定名額內秋季班已註冊入學受獎生名冊函報教育部 。
3、學校於117年3月15日前,檢附核定名額內春季班已註冊入學受獎生名冊及額度外需求名額函報教育部。
4、教育部於117年3月31日前就未註冊報到之缺額進行2次核配,並公告各校核定總名額。
三、有關本專案作業補助基準、學校申請資格、申請方式、審查程序、經費核撥及結報,詳如附件之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