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證 [外國、僑港澳學位生-工讀]
工作證申請網址: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領取工作證方式請選:電子公文】
必要上傳文件:護照、居留證(正反面)、學生證、當學期的在學證明、延畢證明(延畢生,請學系開立)、繳費證明
申請費用:新台幣100元
申請期限:
1. 每次最長可申請1年
2. 第一學期/上學期(秋季班,開學期間通常是9月至隔年1月):可申請到次年9月30日止。
3. 第二學期/下學期(春季班,開學期間通常是2月至6月):可申請到同年9月30日止。
在學證明:進入
教務處註冊處網站
下載「中文在學證明申請書(免費)」,填寫後至
教務處
申請,並
加蓋戳章和日期。
沒有工作證就打工者,是違法的。會被罰錢。
學期間打工,每個星期最多20小時。超過工讀時間也是違法的。
申請校內獎助學金(受獎需要服務者),也需要申請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