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介紹
▊計畫目的:選送學生赴國外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由計畫主持人申請並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
▊申請時間:每年2次機會申請,1月~2月及9月~10月受理收件,實際時間請依國際處公告。
▊計畫執行時間:教育部分別於每年6月初及12月初核定經費,申請人須於下一年度10月底前出國。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申請文件:
1 | |
2 | |
3 |
同意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
▊核准出國前文件:
1
|
|
2
|
計畫主持人須至學海計畫網登錄參與國外實習團員基本資料,以利駐外機構確實掌握選送生國外動向。 (出國前2星期)
|
3
|
如計畫核定後須變更實習機構,須向本校申請同意報部以1次為限,列入次年行政績效評核。
|
4
|
如計畫核定後須變更選送生人數,須提出具體說明並逕向本校申請變更。
|
▊返國核銷文件:
1
|
(1)匯率標準請自行查詢臺灣銀行[出發前一天即期賣出美金匯率]
(2)生活費請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生項目及支給數額表]
|
2
|
來回程電子機票影本(需含航班行程及班機號碼)
|
3
|
機票收據 (1)和(2)擇一項:
(1)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正本(透過旅行社訂票者)
(2)自行於網路向航空公司或網路旅遊業者購票:
①收據:航空公司購票收據(需有機票金額總價)
②價格證明: 如信用卡刷卡帳單、存摺影本、匯款單等可證明確實付款之單據
(最好能列出新臺幣刷卡明細)
|
4
|
來回程登機證存根正本(實付實銷!) 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
5
|
出入境章戳影本,不建議使用自動通關出入境
無入出境戳章者請線上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須知→入出國日期證明
|
6
|
交換國家簽證影本
|
7
|
|
8
|
郵局封面影本
|
9
|
|
10
|
3分鐘分享短片(二週內上傳至youtube並將連結放入心得報告)
|
11
|
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心得報告上傳到教育部學海計畫網站 (二週內上傳)
|
12
|
教育部學海網站-選送學生登入完成問卷填寫及心得登錄(二週內上傳)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