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赴中國大陸教育交流活動注意事項
【重要公告】赴中國大陸教育交流活動注意事項
教育部重申,各大專校院辦理赴中國大陸教育交流活動,應遵守兩岸政策立場及相關法令規定,並落實「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作業。為保障本校教職員生赴陸交流期間之安全及權益,請本校各單位及師生配合下列事項:
一、辦理或參與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主動通報
凡以學校名義組團或學生赴中國大陸進行教育交流活動,以及中國大陸學生組團至本校進行教育交流,不論採實體或線上方式辦理,均應依規定辦理相關登錄。
學生如自行參加校內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等辦理之赴陸交流活動(含實習),亦請主動告知本校。
二、留意活動內容及赴陸交流風險
辦理或參與赴陸交流活動時,應審慎評估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及相關文宣內容;對於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邀約亦應提高警覺,並避免參與涉及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之活動。
三、注意赴陸期間人身安全
目前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政府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另中國大陸自115年9月15日起施行新的出入境管理規定,相關規定涉及身分及電子資料查驗、限制出境等事項,請本校教職員生赴陸前審慎評估相關風險並注意自身安全。
四、建議完成「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
如有赴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交流之規劃,建議於出發前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以利政府於必要時提供即時協助。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教育部來函及大陸委員會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