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校訪問學者
▊計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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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本校與國內外姊妹學校、其他大學校院及研究單位之學術交流,邀請學者來校從事短期訪問及研究,特訂定「臺北市立大學邀請學者訪問與研究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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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
一、各學院或各學系所邀請之學者,應先經系、所、中心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校長核可。
二、申請計畫的各學院或系、所,應檢附以下文件,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下載) (二)受邀人個人履歷(CV(Curriculum Vit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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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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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者受邀期間,視研究計畫之需要而定,以不超過一年為原則。
2.學者於本校期間,應在校講授專題、發表學術演講、展覽、演出或協助學術研究與討論。
3.邀請學者之單位應自籌經費或申請校內外有關經費,以支應受邀學者於本校期間之各項費用。
4.學者申請住國際學人會館,需依行政程序並會學務處與國際處陳請校長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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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