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補助境外學者專家訪問、教學與研究實施要點
為促進本校與境外姊妹學校、其他大學校院及研究單位之學術交流,邀請學者專家來校從事短期訪問、教學及研究,特訂定「臺北市立大學補助境外學者專家訪問、教學與研究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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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作業程序: (一)申請時間: 1. 每年受理1次申請,截止日為當年度2月底。 2. 若未能依規定時間提出者,須專案簽核申請。 (二)申請應檢具文件:1. 申請表。 2. 訪問、教學或研究計畫書。 3. 境外學者專家簡歷。 4. 申請國科會或其他校外機構補助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程序: 須先經申請單位(系、所、中心、處、室)相關會議通過後,檢具申請文件,依規定時間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四)審查作業: 由5至7位審查委員組成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應簽奉校長核定後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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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及補助原則:
(一)補助項目: 機票費、鐘點費、生活費;補助額度與項目視年度預算及審核結果而定;鐘點費及生活費,擇一項目補助。
1. 機票費:最近航線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2. 鐘點費:每節新臺幣二千四百元整,至多補助十六節。 (二)補助原則: 本項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且已獲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申請單位申請本補助前,應先向國科會或其他校外機構提出補助申請。若獲國科會及其他校外機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獲補助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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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補助境外學者專家訪問、教學與研究申請表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