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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校務發展基金自籌收入支應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

目的:本校為配合教育政策推動國際化,拓展學術交流,擴大國際合作對象,以提升學校國際聲譽,依「臺北市市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訂定本要點。

說明請見附件,歡迎洽詢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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