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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徵才公告】國際處徵求國際暨兩岸學術交流組約用人員1名,詳見甄選簡章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約用組員甄選簡章

  •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甄選名額:約用組員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國際暨兩岸學術交流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 工作內容:

()國際交流相關業務。

(二)締結姊妹校及簽訂交換生等合約(非亞洲地區)。

(三)非亞洲地區外賓及師長來訪接待。

(四)協助境外教師與學生短期來訪(study abroad)非華語團。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聘期:自奉核日至1141231日,期滿後得予以續聘;新進之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約用。
  • 報名資格: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熟悉文書軟體及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等運用。

(三)須具備英檢(或相當於)中高級程度以上。

(四)具優良品德、積極任事、細心負責、團隊溝通能力者。

(五)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上班時間:彈性上班時間 8:00~9:00;彈性下班時間17:00~18:00,週休二日。
  • 待遇:碩士畢業42,145(含勞健保) 學士畢業36,860(含勞健保)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2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十、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國際事務處王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際處約用人員)。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8662,王先生。
  •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另附退伍令)。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其他:如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採二階段(1.通過筆試 2.面試)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由本校擇優以電話通知複審日期(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若需寄回者,請於送件時附填妥資料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二)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時間為90分鐘,需通過筆試後再進行面試。
2
、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3
、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 錄取方式:
  • 錄取時間:面試結束後奉核後公布於本校首頁(https://www.utaipei.edu.tw/)。
  •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 其他事項:
  • 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名資料文件不符者,由備取人員遞補。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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