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返國:機票補助申請
申請機票補助,需附的表件(僅補助經濟艙)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
請用原子筆或螢光筆註明來程或回程。 |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
(一)購票證明單若非以臺幣購買,請附上付款當天之即期匯率-本行賣出(非出國日之匯率)。 (二)歷史匯率查詢系統:http://rate.bot.com.tw/xrt/history?lang=zh-TW (三)若附上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請先複印一份,再將收據正本浮貼至複印紙上。 (四)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必須具有交換生本人之名字,以證明由交換生本人購買之。 |
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
(一)若附上登機證存根者請先複印登機證存根,再於複印紙浮貼上登機證存根正本。 (二)若為自由通關而護照影本無相關證明者,請至台北市服務站(距離學校最近之服務站為廣州街15號)洽詢。 |
臺北市立大學領據 |
(一)請下載並填寫表單:「臺北市立大學領據」。 (二)說明: 1.請在「應支」與「實支」處填寫機票費用(扣稅不用寫),若超過一萬元以上請填寫「壹萬元整」(用國字大寫),若機票費用不到壹萬元者,請填寫原購買機票之金額。 2.若申請美國學校,請填寫「貳萬元整」(用國字大寫),若機票費用不到貳萬元者,請填寫原購買機票之金額。 3.「具領人」處請由本人簽名。 |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
請確認帳號清楚可辨識。 |
搭乘外國班機申請書 |
(一)若搭乘非本國航空請下載並填寫:「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班機申請書」。 (二)說明: 1.申請人職稱請填寫「學生」。 2.單位主管則由國際處負責蓋章。 |
成績單影本 |
各校寄送成績單的時間不一定,約為課程結束後一個月。部分姐妹校會寄到本處,若收到後會通知學生前來領取。 |
研修心得書面報告及電子檔 |
(一)心得最少以兩頁為限,格式內容不限,並請註明是否同意公開於國際處網站上。 (二)將心得報告之電子檔傳至E-mail:sherlockoutstudent@gmail.com |
一、上述文件皆備妥後才可送件至國際處,除成績單可之後再另行補件。
二、請於搭機回國後,一個月內申請機票補助。
三、請在每份資料右上方用鉛筆填寫上述數字代號。(如在台北市立大學領據之右上方填寫4,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