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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公告】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

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8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759號函辦理。
二、名額:每校最多推薦5名。
三、獎學金提供單位:捷克教育部。
四、待遇:夏令營期間相關活動費用,如食宿、學費及課程相關費用由舉辦學校提供並統籌辦理。其他費用由受獎生自理。
五、夏令營主辦大學、名額及活動期間

  1. 布拉格查理士大學6名,7月22日至8月19日。
  2. 布爾諾馬薩里克大學5名,7月23日至8月20日。
  3. 歐洛莫茲Palacky大學1名,7月16日至8月14日。
  4. 查理士大學Podebrady校區3名,7月4日至7月29日。

六、申請資格: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1.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 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
  5. 亦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七、應繳文件:下列資料依序排列,夏令營申請表1式2份,其餘1份。

  1. 報名表。
  2. 本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3. 大學以上之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說明或證書;以捷文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之捷克簡介及自傳各乙篇(字數不限)。
  4. 夏令營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填寫;表格可至下述網址下載)。

八、申請流程

  1. 校內初選:有意申請者,備妥申請資料,請於111年3月1日(星期二)前,將傳送電子檔(PDF檔)至 yiying22@go.utaipei.edu.tw,同時紙本備齊繳交至國際處,學校審核後擇優推薦,每校至多推薦5名。
  2. 教育部複選:111年4月上旬,由教育部聘任委員所組成之面試委員會對學校所推薦人選進行視訊面試及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面試原則以英文進行。
  • 評審標準:
  1. 書面資料:包括在學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捷克簡介、自傳,占25分。
  2.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 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 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確認擬申請學校本年確已開放招收學員。
  2.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綱站:https://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ummer-schools-of-slavonic-studies。本簡章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獎學金規定辦理。
  3. 申請者須於報名表填寫第五點所列學校志願順序;錄取者分配之夏令營學校由駐捷克代表處視相關規定、志願順序及此次甄選成績決定之。
  4. 夏令營錄取通知函由夏令營承辦大學逕寄予錄取生。收到錄取通知者,務請回復校方確認參加,並電郵副知捷克教育部承辦人(電郵信箱:Magdalena.VillatoroSladkova@msmt.cz)。倘確認參加後因故無法出席,務請通知校方及捷克教育部承辦人,以利進行遞補作業。
  5. 受獎者於夏令營活動結束返臺1個月內,須將研習心得報告乙份寄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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