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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補助-4

臺北市立大學領據

 

一、請下載並填寫表單:「臺北市立大學領據

二、說明:

 1.請在「應支」與「實支」處填寫機票費用(扣稅不用寫),若超過一萬元以上請填寫「壹萬元整」(用國字大寫),若機票費用不到壹萬元者,請填寫原購買機票之金額。

 2.若申請美國學校,請填寫「貳萬元整」(用國字大寫),若機票費用不到貳萬元者,請填寫原購買機票之金額。

 3.「具領人」處請由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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