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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公告】111年教育部第2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

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及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3299號函辦理111年度第2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校內甄選作業。
公告事項:
一、作業流程:
1.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年9月20日(二)下午5時
2. 線上作業及發文送教育部截止日:111年9月30(五)
3. 教育部公告核定結果及獲補助金額:111年11月30日(三)
4. 執行研修或實習計畫:110年10月31日前

二、參考網站與相關資料附件:
1. 教育部相關計畫網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index/year/111
2. 教育部學海計畫FB https://www.facebook.com/studyabroadmoe
3.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4. 「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築夢-獎助大專校院國外專業實習計畫甄選作業要點」
5.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表
三、薦送名額:
「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各錄取若干案,依當年度核定補助金額為依據。
四、應檢附資料:
「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申請者,需繳交申請資料(須附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至國際處並提供主持人帳號進行作業。

五、資格限制及費用:
1. 選送生於國外實習期間,不得少於30日(不含來回交通時日),至多補助以1學年為限。
2. 每人補助額度,應至少包含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計畫主持人生活費以不超過14日為限。

六、備註:
1. 須簽署行政契約書(要有對保人)。
2. 出國期間,同學仍需在本校註冊繳費。

七、承辦單位及聯絡人員: 林廷燁
國際事務處境外學生輔導組
電話:(02)2311-3040 分機8665
地址:11153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 公誠樓
Email: ut8665@go.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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